评选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暂行办法

(此办法第九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)

          经由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和陈宗器地球物理基金会商定,设立“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奖”,奖励刊登在《地球物理学报》的优秀学术论文,促进学科发展。
            第一条 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奖由中国地球物理学会设立,由中国地球物理学会陈宗器基金会提供奖励基金。
              第二条 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奖的设置宗旨是:促进地球物理学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,鼓励发表获得专业认可的优秀学术论文。
                第三条 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奖奖励在中国地球物理学会期刊《地球物理学报》上发表论文的作者,经国内期刊权威检索机构检索查证,根据当年公布的前四年“被引频次”统计数据,从中筛选出年度“被引频次”数量高的优秀论文,按排名确定人选。
                  第四条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为优秀论文奖评选委员会,其秘书处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,秘书长为评选办公室主任。每届年会评选优秀论文奖不超过5项。
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第五条 评选结果在每年的九月份对外公布,在年会上颁奖。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第六条 获奖者将获得:
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——陈宗器地球物理优秀论文奖证书;
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——奖金若干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本办法自2012年开始试行,解释权归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和陈宗器地球物理基金会所有。